近期,疯狂小杨哥直播间销售假货的风波频起热点,从香港找不到的“美诚”月饼,到宣传原切但其实就是合成的“澳洲谷饲牛肉卷”,包括产品质量存疑的“兔年生肖茅台酒”……9月26日晚,合肥市联合调查组正式对外发布了针对三只羊公司直播带货存在问题的通报。
通报指出,根据《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拟对三只羊公司采取严厉措施,没收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6894.91万元。同时,责令三只羊公司立即暂停经营活动,并设定限期进行全面整改。随着双十一即将到来,网络直播间也逐渐活跃起来,作为网络带货商家,倘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将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还可能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以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除了可能面临罚款外,倘若有违法所得的,还会被没收违法所得,以消除因违法行为获得的经济利益。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从而失去继续经营的资格。情节严重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3)伪造、冒用认证、许可证、名优、条码、防伪、质量证明等标志和厂名、厂址
对于多次违法或情节恶劣的生产者、销售者,监督管理部门会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增加检查和抽检频次,并可以责令其定期报告质量管理情况。
对于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的生产者、销售者,有关部门将依法实施限制准入的措施,这可能会影响到企业在产业规划实施、招标采购、行政审批、进出口管理、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活动。
生产者、销售者明知其生产、销售的产品是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且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即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青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贾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许某某非法经营案为例,该案涉及生产、销售含有非法添加成分的压片糖果,销售金额达130余万元。涉案产品流向多个知名电商平台,影响范围大,辐射面广,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最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单位青海某公司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贾某某、曹某、许某某等13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四万元至三千元不等。
假冒伪劣产品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对其健康甚至生命构成威胁。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种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言,为了避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销售方需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并强调合法经营的重要性。首先,建立严格的采购渠道和审核机制,确保所有商品来源可靠、有质量保障。其次,定期培训员工,提高其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和法律意识,避免因疏忽而购入或销售假货。另外,加强与正规供应商的合作,签订明确的供货合同,明确产品质量责任。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如防伪标签和二维码验证系统,帮助识别真伪。此外,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反馈的问题,维护品牌信誉。对于
而言,遇到此类问题应及时固定消费证据,与商家进行沟通,并保留交易记录,在整个沟通和维权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提出自己的诉求和依据,同时做好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的准备。如果商家不予配合或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网络评论等方式,揭露不法商家的行为,提醒其他消费者注意,同时也能促使商家重视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只有当所有参与者都秉持诚信原则经营,才能共同打造一个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生产与销售者应当始终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遵守法律和法规,确保自身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