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一张的假证,居然还能扫出官网信息?在上海嘉定法院日前发布的一同典型事例中,冒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的二维码居然真的能够扫出所谓的“合格信息”。而事实是,连登载“合格信息”的网站,都是冒充政府部门官网的“冒牌货”……建立这样的网站需求承当什么结果?
2020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仇某某使用互联网推行等途径,对外宣称可代理国家应急处理部门颁布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件,在获取有需求的人员信息后,按800元/张的价格收费,再经过别人假造相关证件后交予人员,经查验,其间触及假造国家机关证件24张。
让人惊讶的是,上述假造证件中所预留的验证二维码信息,居然真的能扫出一个看似“官方”的网站。但其实,这一网站也是冒充的。
2021年3月起,被告人梁某、郑某明知将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依照别人要求,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处理部名义,建立虚伪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出产常识和处理才能查核合格信息查询途径”网站并接入互联网。仇某某冒充证件上的二维码所扫出来的网站,也正是这个网站。
嘉定法院经审理后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第287条之一不合法使用信息网络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处理不合法使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其间第10条将“冒充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名义,建立用于施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的行为认定为刑法第287条之一第1款规则的“情节严重”,即构成不合法使用信息网络罪。
本案中,梁某、郑某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处理部名义,建立虚伪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出产常识和处理才能查核合格信息查询途径”网站并接入互联网,为别人犯罪活动供给协助,应以不合法使用信息网络罪科罪。
“假官网”有什么损害?监管部门和市民怎么做才干这样的网站?日前,记者对话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法官助理丁鹏。
法官:本案中,仇某某的行为触及欺诈罪与假造、生意国家机关证件罪,梁某、郑某的行为触及不合法使用信息网络罪。
法院判定仇某某犯假造、生意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梁某犯不合法使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郑某犯不合法使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首要,损害政府公信力,搅扰正常社会秩序。冒充政府部门名义建立网站会让大众对政府的信赖受必定的影响,导致政府公信力及权威性下降,影响政府部门的正常体系运作和公共服务的供给,然后打乱正常的社会秩序。
其次,损害公共安全,侵略个人权益。冒充政府部门名义建立网站,并经过该类网站发布虚伪信息,如灾祸预警、公共卫生事情等全民重视的事情,或许引发社会惊惧,损害公共安全,还或许经过该类网站搜集个人隐私信息,侵略公民个人权益。
再者,阻止电子政务遍及,影响信息网络开展。冒充政府部门名义建立网站的行为,会使大众对政府网站产生冲突心思,影响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的推行与开展,推迟信息化建造的进程及信息网络的开展。
法官:为防备冒充政府部门名义建立网站的行为,政府等监管部门需求采纳一系列办法,包含加强网站的入网认证及运转监管、加大对不法网络行为的冲击力度、加大大众对不法网站的告发通道及告发违法的奖赏程度,一起增强对大众的网络普法宣扬,进步大众的防备认识及辨认才能。对市民而言,也应当进步本身警惕性,经过正常途径进入官方网站,防止欺诈行为的产生。